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的批复
(宁水基〔2010〕210号)
江宁区水利局:
你局《关于江宁区汤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改文件的请示》(江宁水字[2010]72号)收悉。汤水河治理工程经省水利厅苏水计[2009]186号文批准同意立项建设,因汤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定位为新城,汤水河下段寺庄闸至万安桥下及支流段260米变为汤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复设计标准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经省水利厅苏水函[2010]31号文批复同意该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现设计单位已完成设计修改,根据省水利厅苏水计[2009]186号和苏水函[2010]31号文的批复精神,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汤水河治理范围为招待所桥(桩号0+320)至万安桥下(桩号4+400)及支流汤泉河(桩号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总长为4.34千米。工程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4.34千米,护砌8.68千米(其中桩号0+660-0+870左岸挡墙维持现状),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闸和八三闸,拆除寺庄闸。
二、招待所桥(桩号0+320)至寺庄闸(桩号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长1.62千米,该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规模、建设内容已由苏水计[2009]186号文批复。通过对闸型式的进一步比选,同意招待所闸和八三闸改为3孔,每孔净宽5.4米,采用卧倒门配液压启闭机。上游段工程总投资为1640.77万元。
三、寺庄闸(桩号1+940)至万安桥下(桩号4+400)及支流段长260米(简称新城段),该段河道长2.72千米。根据苏水函[2010]31号文的批复,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同意该段河道工程的设计。新城段工程总投资为3641.55万元。
四、初步设计修改后,核定汤水河治理工程总投资5282.32万元,超出原省水利厅批复部分,由你区另行自筹解决。
五、请对招待所闸、八三闸的闸门型式、上游段与新城段河道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尽快编制施工图设计,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完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