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和规范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新闻采访、网络论坛等形式,主动及时地向社会通报水利工作。建立局直属单位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基层单位媒体沟通与应对能力。
7、落实紧急信息报送等制度。水利系统遇有工作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和省水利厅(简称“两办一厅”),并同时做好媒体沟通与报道工作。
8、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媒体、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责任制。认真甄别与界定各类敏感类信息,不得发布损害水利形象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
三、形式多样地开展水利宣传工作
9、积极发挥各类媒体宣传作用。要突出主流媒体,重视群众媒体,力争每周媒体发出水利声音。各相关处室、单位与南京日报社共同办好“三水统筹”栏目(见附表一),努力打响“三水统筹”品牌。
10、进一步提升南京水利网影响力。继续办好“水利要闻”等核心专栏,适度调整与改进页面。重视与网民互动,定期通报局长信箱办理情况。修改网站管理条例,提高处室、单位参与网站积极性。
11、继续重视信息编报工作。积极向“两办一厅一站(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省水利厅、江苏水利网)”报送高质量的信息。完善“单位、处室负责起草,办公室审核把关”的运行机制,精心编好南京水利简报。市局相关处室要按期完成已确定选题的水利简报(见附表二)。
12、精心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紧扣水利重点、亮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认真策划新闻与简报选题,积极组织各类报道。拟与媒体开展“市民看水利”活动,提升水利社会关注度。充分用好水利展示馆这一资源,加大水利文化宣传力度。
13、妥善处理好各类投诉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网络发言人论坛、政风行风热线,市委书记、市长信箱回复与沟通工作。要确保办件质量,体现水利部门负责、快捷、亲和的作风。
四、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14、强化各项组织保障措施。召开全市水利宣传工作会议,部署与推进水利宣传工作。继续将宣传工作作为区县、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全年工作考核内容。
15、健全宣传工作机构。各区县、直属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宣传工作,安排专门的新闻发言人,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水利宣传工作,并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市局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宣传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宣传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