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任务
  1、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力度。按照创建目标,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形成合力,协同作战,共同完成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任务。
  2、加快节水载体建设。对照规划,今年计划完成节水企业、高校、灌区、社区四大载体建设25个,重点节水示范项目10个,节水示范点3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快组织推进,并及时完成载体和项目验收。
  3、全力做好国家验收考核准备。验收准备工作要深入、细致和全面,尽早启动,对各项节水规划指标进行梳理分析,认真做好各类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各区县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重点行业用水技术集成,开展农业、生活节水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的探索研究总结,形成丰水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特色和亮点。
  4、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工作。创新方式,务求实效,深入开展节水宣传,通过节水专题晚会、广场活动、举办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借助3.22水日、水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增加宣传频次,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三、加强以饮用水源地安全保护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工作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全市地表水、地下水情况的普查工作。各区县要按照《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及《关于南京市水利系统饮用水源地保护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全面查清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章建设项目,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以水库为重点,推行排污总量控制试点,监控水库汇水区域内的面源污染。
  2、继续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工作。各区县要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水源地保护工程示范点建设,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工程保护措施,重点在水库和湖泊型饮用水水源地的汇水区域试点建设水源涵养林、生态湿地和生态隔离带、开展河道疏浚、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恢复治理,开展方便水库、固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实施通江通湖河道治理,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净化水质。
  3、加大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与水文等监测机构合作,做好对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继续开展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旬测工作,对水库、湖泊、重要河道等饮用水源地水量水质进行全面监测并通报情况,编制年度监测报告。加大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地下水监测,统一测量器具、规范监测程序,同步监测地下水位和开采水量。
  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征收到位率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