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学术交流,进一步营造科技创新氛围
加强学术交流是实现水利科技水平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发挥南京水利学会联系水利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术交流工作,努力打造“金陵水论坛”这一学术交流平台,积极开展专题学术交流,努力提升水利科技的发展水平。着力推进学会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以“专委会学术活动推进年”为抓手,推进水利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流,认真组织水利科技工作者进行学习考察,开展“我为南京水利献一策”谏言献策活动,大力营造水利科技创新氛围。
加强水利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邀请局科技委专家开展水利科普讲座,进一步传播水科学知识,进一步宣传水法律法规,进一步推进水科学治理。通过开展科技下乡、科普讲座、科技周、科技日等活动,建设科技示范点等方式,采用书籍、报刊、漫画、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广泛传播普及水利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培养广大群众的科学观念,增强亲水和节水意识,营造促进水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水利科技工作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实行引进来、走出去,进一步扩大科技合作与交流范围,切实瞄准水利科技发展前沿,积极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成果和资金,对引进技术加强消化吸收,特别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的再创新。支持和鼓励我市水利系统优秀科技成果走出去。与此同时,要以科技合作为先导,深化交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学会的平台,进一步增强学术交流气氛。
四、凝聚专家智慧,进一步推进水利决策科学民主
进一步推进局科技委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科技委专家的作用,引导专家积极参与水利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机关的行政与执法等方面做好科技委专家的参与工作;认真做好科技委专家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做到活动“有主题、有安排、有成效”,切实发挥局科技委专家在全市水利发展中的作用。
五、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水利科技管理服务
按照着力推进科技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为目标,认真开展深入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水利科技管理与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对科研项目的立项,拟实行科研立项审查与专家评估制。加强科研推广项目的前期工作,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科研与推广应用项目应按规定编制重点项目申报书,由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立项和业务指导,实行科研项目责任与合同管理制。建立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加强跟踪管理,经常督查进度,协助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项目承担单位每半年向科研管理部门作书面汇报进展情况。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必须列入科技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完成后按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予以鉴定。未经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组织科研鉴定与评奖。逐步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招标制。在条件成熟时,尝试对技术难度较高、经费投入较多的项目采取招标方式,加大横向协作、纵向延伸力度,重大科研项目与在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研发,充分利用局科技委专家的资源,推进局科技委专家积极参与全市水利科研项目,部分科技委委员领衔承担部分课题,提高水利技术创新能力。
对水利科技经费进一步加强管理。要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科技投入体系,设立专项研究推广经费,用于水利发展中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与研究。在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推广。积极多方争取科研、推广经费。向部、省水利部门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科技项目,争取更多的科技项目经费投入。对列入部、省水利部门和省、市科技部门计划内的重点科技项目,给予配套补助;对部分技术水平高、推广前景广阔且利用自筹经费完成的水利科技项目实行后补助办法,在通过鉴定后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