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10年堤坝白蚁防治达控(复查)计划的通知
(宁水管〔2010〕126号)
高淳县、溧水县、江宁区、栖霞区、浦口区、六合区水利(务)局,市秦管处: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堤坝白蚁防治工作力度,做好达控(复查)工作,根据南京市白蚁防治 “十一五”计划,现将2010年度堤坝白蚁防治达控(复查)计划(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当前堤坝白蚁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堤坝白蚁防治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堤坝白蚁防治工作的认识,将堤坝白蚁防治作为工程管理和防汛准备的重要内容来抓,常抓不懈。要针对白蚁危害的实际,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2010年的白蚁防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和奖惩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白蚁防治工作责任。
二、切实抓好堤坝白蚁普查治理。近年来,我市大部分堤段和水库出险都是由于白蚁危害造成,各区县要按照“查细、查全、查实”的要求,将堤防白蚁危害情况纳入防汛检查一并开展,全面摸清堤坝蚁害现状。对存在蚁害的堤段要按《江苏省堤坝白蚁防治办法》和《规程》,加强基础工作,严格防治程序,清杂投药并举,及时挖除死巢,确保达控(复杂)任务的及时完成。
三、积极探索堤坝白蚁防治新举措。一方面要加强自身蚁防人员的培养,通过一到两年的努力,做到每个区县水利(务)局、每个水管单位都要有熟悉当地蚁情和防治方法的专兼职人员;另一方面通过委托治理等方法广泛学习先进蚁防经验,同时要加强防治措施的研究,提高一线治蚁人员的工作效率。
附件:2010年度全市堤防白蚁防治达控(复查)验收计划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2010年度全市堤防白蚁防治达控(复查)验收计划表
县(区) | 2010年度达控验收情况 | 2010年度复查验收情况 | 备 注 |
水库 (座) | 堤防 (公里) |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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