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结合我市实际,以提升水土保持监督能力为目标,开展以水土保持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为内容的检查整改活动,重点做好制度建设和法制监管,保证水土保持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
2.推进水利法庭建设。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强化司法对水行政执法的支持和监督力度,建立提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提高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结案率。
3.组织“五服务”专项检查。以落实《关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执法服务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总结完善服务保障措施。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按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的。二是落实执法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三是组织案卷评查,重点检查分析文书制作形式要件和法律适用、法定程序等,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5.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重点是对已批行政许可项目占用的位置、界线、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履行相关监管手续,做好监管记录。
6.加大对边界水事矛盾的预防和纠纷调处。建立省际、市际、县际边界的县与县、市与市对口协调机制,加大对边界水事矛盾敏感区域的检查,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协商解决。
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水利发展阶段性特点,将法制宣传工作贯穿于水利工作实践,实现宣传工作常态化,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宣传实效,加强阶段性重点水法规的宣传,形成水法规宣传品牌,逐步营造有利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纪念主题活动。围绕“严格水资源管理、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宣传主题,按照部、省要求,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市水利重点工作,通过广场宣传、媒体宣传、介质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2. 加强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全员培训。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检查验收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开展自查,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五五”普法总结,提前谋划“六五”普法工作,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好“六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