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市剑桥职业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0〕9号)
哈尔滨市剑桥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各专业学费、宿费收取标准的呈请》(黑剑职校呈〔2010〕第2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研及测算办学成本,现就你校收费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饭店服务与管理、食品生物工艺、商务英语、机械加工技术、微电子技术与器件、电脑美术设计、公路与桥梁建造、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3500元。
2、焊接、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应用、商务韩语、电气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4000元。
3、体育舞蹈(国际标准舞)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
4、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
5、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
二、你校收费要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