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特殊材料备案的函(郑价费函[2010]61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特殊材料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10〕61号)
郑州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用材料收费备案的请示》(院字[2010]44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豫计收费[2001]1018号)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关于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1830号)等相关精神,同意你单位一次性特殊材料(标内27个品种、标外23个品种)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