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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政发〔2010〕118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一○年六月十日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内政发〔2010〕4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好城镇和农村牧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特制定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2010年建设任务分解 
  (一)总体目标
  在已有基础上,两年时间完成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规划任务,即2010年至2011年筹集房源11190套,使全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能力累计达到18022套;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规划任务,即2010年至2012年改造700万平方米以上,受益居民17万户以上,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任务的90%左右。
  (二)规划任务
  我市纳入规划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共828.65万平方米,解决20.5万户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总投资约205.74亿元。截至2009年,已投入资金3.29亿元,累计改造建设41.5万平方米,可解决1.15万户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今后3年左右,仍需改造建设787.15万平方米,解决19.35万户,总投资202.45亿元。包括六项子工程:
  1、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0〕40号)精神,从2010年7月1日起,我市将各旗县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保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将低保以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3平方米的其他低收入家庭逐步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国家要求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中80%要通过实物配租解决,全市共需筹集廉租房源18022套,面积75.6万平方米,建设投资8.3亿元。2008年至2010年,已筹集房源13576套(包括已建成分配和在建住房),落实资金5.9亿元。2011年,仍需筹集资金2.4亿元,建设4446套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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