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和学习教育阶段(3月底至5月31日)
1、省局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动员,下发方案,对全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做出部署。各市(地、垦区)、县局党组在4月初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方案,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会等形式进行充分动员,广泛宣传,为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营造良好的氛围。
2、省局及各市(地、垦区)、县(市、区)局把《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熟练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廉政准则》的学习转化成提高执政能力水平和约束从政行为的自觉行动。
3、各级局党组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内容开展好“四个一”活动。举办一次专题学习报告会、举办一期培训班、组织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要领导讲一次廉政党课,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在管党治党的重大作用,以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意义方面的认识。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的责任感,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二)对照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各单位要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逐条对照检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对照检查“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二是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四是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五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六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七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利用职权影响正常办案问题;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要将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建立台帐。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比对准则找问题,比照准则做表率”自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学习的表率、自查的表率、自我批评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形成横向互相比对,纵向互相监督,多方听取意见的对照检查局面。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3、各市(地、垦区)、县(市、区)局党组要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重要内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谈学习体会,对照准则查找差距,要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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