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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联合救助行动工作经费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联合救助行动工作经费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0〕69号)


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西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我市于去年9月建立了市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联合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分级管理、合力齐抓共管的原则,在联席会议的统一调度和三区的精心组织下,市城区形成了联合突击行动和日常管理相衔接的救助工作格局,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根据《九江市城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合行动方案》要求,除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恶劣气候影响所必须采取的紧急救助行动外,每季度还需开展不少于一次,每次为期两天的联合行动。行动中租用专门车辆等均发生一定的费用。为确保市城区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三区政府(管委会)将联合救助行动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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