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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局领导特别是主要领
  导,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执法、技术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在提升质量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质监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执法规范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特点。要逐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培养典型,示范推动。要加强对基层局和技术机
  构的服务指导,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基层单位,下大力气培养,创建行政执法、技术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不同层次的示范单位。认真总结、及时推广示范单位的先进经验,并将这些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上升为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整体推进,强化服务。各级局要把“执法规范年”活动与全系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整体推进,以依法行政规范化的成果推动质量提升,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要围绕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着力提高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水平,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执法基础工作;加强面向企业的法律宣贯工作,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围绕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开展法制服务进农户、进乡镇企业、进农村维权服务网络“三进”活动;围绕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开展法制服务“五到位”活动,即行政法律法规宣传到位、质监技术规范宣传到位、行政许可制度宣传到位、行政许可前期服务到位、企业人员资质培训到位;围绕“百局服务百企,百企评价百局”活动,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咨询、诊断、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服务。
  (四)严格考评,落实责任。由省局法规处、纪检监察室牵头,根据各项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对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行政执法、技术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不规范、不到位或不作为引发系统性或区域性风险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
  (五)加强宣传,强化信息反馈工作。“执法规范年”活动采取层级指导、督导,省市局齐抓共管的方式进行。各级局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坚持正面宣传、正面引导,宣传典型,弘扬正气。要主动征得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主动接受领导与监督,不断提升质监执法的质量和水平,扩大社会各界对质监执法的认可和信任度。每月的25日,各市地局要将“执法规范年”活动的动态信息上报省局,重要信息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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