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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关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应对金融危机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

  (七)省发改委、工信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与企业对接会,推进重点项目与钢铁、建材、装备制造等供应企业对接,重点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优质产品。
  (八)由省发改委、省重点项目办牵头,尽快选择确定100个左右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工业升级项目,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九)由省发改委、工信厅牵头,按照企业竞争力标准,选择确定100家左右企业,推荐金融部门在流动资金上给予优先保证。各市也要结合编制本地产业振兴规划,选择一批优势企业和项目,给予扶持。
  四、市重点项目办
  (一)切实抓好竣工投产项目。由省发改委、省政府大项目办和各市县政府分级拉出项目单子,明确建设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尽快建成投产、新增一批生产能力。
  (二)落实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省发改委、省政府大项目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三)由省发改委、省重点项目办牵头,尽快选择确定100个左右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工业升级项目,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四)由省重点项目办牵头组织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省内企业购销对接会,协调省重点项目、“8511”投资计划项目、1074个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以及中央投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骨干钢铁、水泥、有色、装备制造等企业的优质产品。
  (五)对“8511”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1074个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每半月由县、市、省三级有关部门分别进行一次联合审批;对于需要国家有关部委审核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要派专人专项衔接。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部分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委托至省辖市环保部门办理;简化完成规划环评的产业集聚区项目的环评内容、减少评价工作量。对新一轮土地规划批准实施前,因急需建设、有重大影响、对选址有特殊要求且不涉及基本农田、依法须由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建设项目,优先规划并加快用地报批;对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且选址难以避让基本农田的项目,规划修改方案随同用地报件按法定程序一并经省政府转报国务院批准;“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及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桥梁、隧道、特殊地基处理等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工程的用地,在完成项目批准(核准)与初步设计后,可以依规申请先行用地;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先行用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电力等部门也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二季度是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各市各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环评、用地等手续,要采取超常规办法,特事特办、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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