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执法打假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要求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省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执法打假工作有效性为目标,以“质量提升活动”和“春雷行动”为载体,以保障安全、服务“八项工程”建设、促进全面振兴为出发点,有效遏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建材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诚信意识,切实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重点
以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陶瓷、卫生洁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有过质量违法记录、消费者投诉较多、媒体曝光、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或运行无效,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为重点单位。以上述产品的集中产区和货物集散地为重点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建材下乡”开展执法检查。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各市(地)局和省垦区局要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水泥、钢材、玻璃、门窗、陶瓷、石膏板及其他新型墙体材料等主要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 “建材下乡”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围绕灾后重建开展建材执法把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