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对于科学制定保护政策和规划,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由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6年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一些地方也存在着重申报、轻普查,工作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按照省政府要求,2009年上半年普查工作必须全面铺开,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全面普查,按时完成普查任务,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奠定基础。
二、明确任务要求,确保普查工作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规范、任务繁重的工作,务必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普查范围。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范围包括我市境内凡是具有历史、科学和文化艺术价值的,以口传心授的方式,由民众集体创作、在民众中世代相传、为民众所享受的,至今还在民众中流传的“活态”的所有文化。即已列入各县(市、区)第一批保护名录的和还没有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在普查范围。具体内容包括:语言文字(方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体育(杂技)与竞技、民间习俗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医药等13个门类。不仅要对过去涉及到的民众生活、手工技艺、民间美术等几大领域进行普查,还要对我们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和游戏、竞技体育等方面,都要进行重点的、全面的科学的调查和采录,并对社会发展中的文化变迁进行比较性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包含了我市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涉猎广泛。这就要求我们拓宽视野的,深入挖掘,做到不缺漏,达到全面、客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