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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督查组的通知
(抚办字〔2010〕68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加强对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各包村工作组和专业工作组工作情况的督查,确保各组工作扎实快速推进,确保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督查组,对临川区唱凯堤决堤灾区恢复重建各包村工作组和专业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成立两个督查组,第一督查组由市委书记、市长督查办主任钟万柏任组长,第二督查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徐云发任组长,人员从市纪检监察和市委书记、市长督查办以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分组人员名单附后)。两个组分工负责,加强沟通和衔接,共同完成督查任务。

  二、督查内容

  1、对56个受灾村委会的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救灾政策落实、救灾资金分配、救灾工作进展、包村工作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以及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甚至不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

  2、通过深入一线督查调研,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指导恢复生产、灾后重建面上工作。

  三、督查方式

  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每次督查后及时形成汇报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和恢复生产、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查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整个包村工作结束。

中共抚州市委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8日

  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督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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