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机构
| 责任人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及分值
| 得分
|
得分标准及分值
| 扣分标准及分值
|
政
策
法
规
处
| 田中华
| 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要求组织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培训。
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
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听证。
(3分)
| 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分)
| 1、没有实施方案;(0.5分)
2、没有组织检查评比。(0.5分)
| |
案件审核正确率达100%。
(0.5分)
| 1、没有实施案件审核;(0.5分)
2、对应该审核出来的问题但没有审核出来的。(0.5分/每件)
| |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
(0.5分)
| 1、规范性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0.3分)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0.2分)
| |
按计划完成宣传培训计划。
(0.5分)
| 1、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未及时宣传培训;(0.3分)
2、没有培训考试档案。(0.2分)
|
|
按有关规定组织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听证。
(0.5分)
| 1、没有按有关规定组织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听证的;(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 |
食
品
许
可
处
| 李密
| 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工作。
按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 |
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
|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监
管 处
| 张跃晨
| 依法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
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工作。
(4分)
| 实施日常监管。
(1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2)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4)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
4.、未定期公布相关信息。(0.2)
| |
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
|
餐
饮
服
务
监
管 处
|
薛伟
| 依法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规范。
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工作。
(4分)
| 实施日常监管。
(1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2)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4)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4)
4、未定期公布相关信息。(0.2)
|
|
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 |
药
品 注 册 处
| 王晓男
| 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保健食品、体外试剂的初审。
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办理医疗机构制剂及制剂调剂、药品加工出口、药用辅料的审批。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工作。
按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 |
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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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器
械
监
管
处
| 李军
| 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及变更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准产注册;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备案。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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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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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安
全
监
管
处
| 王志宝
| 按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及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制剂许可证;受理GMP、GAP、GCP、GLP、GPP等认证工作;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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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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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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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品
流
通
监
督
处
| 刘树和
| 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核发及变更药品经营(批发、零售连锁)许可证;受理GSP认证;药品招标中介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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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全年结案数除以全年立案数乘以0.3为得分;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无效;(0.2分)
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正确;(0.2分)
4、程序不合法;(0.2分)
5、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达不到90%以上;(0.1分)
6、全年已上缴的罚没款除以全年结案应当上缴的罚没款乘以0.3为得分。
7、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及执行情况。(0.1分)
8、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0.1分)
| |
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 |
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 |
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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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告
审
查
办
公
室
| 孙岩
| 按照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备案;药品和、医疗器械法信息、交易服务资格审核。
发布全省广告总信息和安全警示。
按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等。
按规定程序起草、审核、会签、发布规范性文件。
(5分)
| 实施行政审批和初审正确率达100%。实施日常监管。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 |
实施行政处罚结案率、正确率、罚没款收缴率达100%。
(1.5分)
| 1、对依法应当许可、初审的不予许可、初审的或者对不应当许可、初审的给予许可、初审的;(0.5分)
2、程序不合法;(0.2分)
3、在法定时限内未办结;(0.2分)
4、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5、行政许可档案不完整、不齐全。(0.2分)
6、未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已经办理完毕的行政许可项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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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常监管
(0.5分)
| 1、日常监督检查无记录。(0.1分)
2、对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0.2分)
3、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后没有跟踪问效。(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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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
(1分)
| 1、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即下发的;(1分)
2、规范性文件未按要求向办公室和法制机构备案的;(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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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初审、行政处罚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
(0.5分)
| 1、发生因执法人员违法而造成严重后果或产生严重影响的案件;(0.5分)
2、经复议做出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的行政许可、初审或处罚案件;(0.5分/每件)
3、经法院判决败诉、撤销或变更的案件。(0.5分)
4、群众举报违法案件经有关部门查实的。(0.5分)
5、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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