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督导项目县有效利用项目资源
1、设备的管理
在检查项目为其配置的设备到位情况同时,察看是否发挥作用并帮助合理调配。县卫生局或项目办要有专人管理;制定配置计划;发放和使用单位建立发放、接收、使用、调配、维修登记和经手人、负责人签字制度,使项目配备的设备充分发挥作用。
2、经费的管理
指导县卫生局或项目办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做到:
(1)建立项目专帐,专人管理。财务要有专帐,项目办也要有专帐,专人管理。
(2)专款专用:每个县“降消”项目经费,必须用于
“降消”项目活动;每一项活动都必须使用规定的项目活动的经费,不得挪用或改变经费性质和用途。
(3) 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4)相关经费使用资料要健全:如培训工作经费支出,要有开展培训工作通知、学员签到簿、教案及培训大纲、教材及资料、培训工作总结、问卷或考卷等等。
(5)报销收据或发票:要正规、符合财务管理要求;并要有经手人、财务人员、领导签字,留存装订备查。
同时,重点指导、查看上一年度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使用与管理,按卫生部和黑龙江省《2010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资金沉淀。
(七)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卫妇社发〔2009〕649号)要求,对项目县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八)指导做好项目信息资料填报和管理
项目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数据是考核完成项目目标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指导项目工作的依据,必须做到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填写规范,上报及时。
1、“降消项目”工作相关报表
“降消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及婴儿死亡情况(县级);“降消项目”支持性指标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情况(县级)。
2、填报要求
如实、准确填写;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相关数据的质量控制;县、乡、村三级核对一致,与年报、监测等资料要一致;按要求时限及时上报;认真进行分析,指导项目工作开展。
(九)总结及反馈
驻县专家在结束蹲点前要撰写总结报告,并向项目县卫生局领导反馈情况。主要内容是,该县“降消”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评估及驻县期间所发现的问题;住院分娩率提高幅度及影响住院分娩的主要因素分析;县、乡两级接生及妇幼保健服务能力的评价,存在的问题;高危筛查的可行性及实施情况;产科急救网络管理存在的问题;对“降消”项目实施的建设性意见,指导项目县下一步工作。
驻县专家在结束蹲点时,应将驻县工作日志、评估表及评估报告、总结报告、10份讨论病例(包括死亡病例和危重抢救病例)一并上报至所属市(地)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统一于9月30日前上报至省“降消”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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