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卫妇社发〔2010〕407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
2009年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要求,2010年我省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在121个项目县(区)全面开展专家驻县蹲点工作。为确保专家驻县蹲点工作顺利进行,省卫生厅制定了《黑龙江省“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
黑龙江省“降消”项目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
2009年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规范项目管理,加快和完善项目地区产科、产科急救中心和转诊网络的建设,提高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省卫生厅决定在121个项目县(区)全面开展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蹲点专家的选派条件
市(行署)卫生局应从市(地)级助产单位和市妇幼保健院,为每县选派两名驻县蹲点专家。一名为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的专家,另一名为从事基层指导工作的妇幼保健专家。驻县蹲点专家条件如下:
(一)从事临床工作的妇产科专家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丰富的产科临床及带教经验。
4、身体健康,能完成基层指导任务。
5、曾作为“降消”项目驻县蹲点专家的优先。
(二)从事基层指导的妇幼保健专家条件
1、政治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基层指导工作经验。
2、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
二、驻县蹲点专家的主要任务及活动安排
(一)掌握项目县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蹲点指导工作计划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县、区全部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和1/2乡、1/4村)、个别访谈等形式,对项目县项目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整体评估,评估内容及要求参照评估表及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