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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对全市开放型经济和国内商贸工作提出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牵头组织调查研究商贸领域及流通体制改革、开放型经济及口岸开放中的相关课题;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商务重点工作的考核,组织年度综合业务考评工作;承担商务统计数据管理发布工作;负责商务对外宣传工作。
  负责商务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管理本部门电子商务、电子口岸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商务统计数据管理系统建设、网站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产业损害调查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起草贸易、投资合作、口岸开放、流通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相关政策;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商务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政策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受上级商务部门委托,指导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
  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
  (四)财务处
  分析全市进出口财务状况,参与拟订外经贸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控措施建议;负责各项商务业务资金、专项资金、基金的预算编制、使用与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及直属单位的预算编制、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商贸服务处
  参与拟订服务业发展政策,提出商务领域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商贸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创新与发展;负责全市餐饮业、住宿业、生活服务业、会展业和广告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和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六)市场建设处
  拟订商贸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商贸流通领域产业政策;提出商贸市场体系建设资金投向政策建议;牵头组织拟订商贸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商业街、大型商业网点等的建设工作;规范商贸领域投资准入程序,协调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推进乡镇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汽车流通服务政策,规范汽车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实施汽车流通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直销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典当行业的审核上报和管理职责;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监督管理各类商品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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