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检查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提高行政执法标准化水平,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五五”普法情况开展检查,并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目标
省辖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2009年10月以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安全监管“五五”普法和执法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措施,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二、主要内容
1.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考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案件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执法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组织安排
检查考核工作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统一组织,分自查和检查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1. 7月至10月份为自查阶段。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对照检查和考核内容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
2. 11月份为检查考核阶段。检查考核组听取被检查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档和执法案卷,按照标准逐项检查考核。并在每个省辖市抽查1至2个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实地了解“五五”普法开展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
检查考核结束后,对各地检查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检查考核工作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措施落实。
2.实事求是。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通过开展自查,真实反映“五五”普法情况和执法工作的成绩和问题。
3.做好配合。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提前做好准备,既要总结经验,又要查找不足,积极配合检查考核组,做好自查和受检工作。
附件: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五五”普法检查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