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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0〕71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部门职责,现就2010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加大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对统筹城乡发展、加强“三农”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农开办)

  (四)加大对推进城镇化进程、打好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攻坚战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五)加大对完善体制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大对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开放型经济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商务局、市投资招商局)

  (七)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一)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1突出监管重点,对交通、城建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要强化监督、从严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防止发生损失浪费和腐败行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实行全程监管,对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跟踪检查,从严把关,确保每个环节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杜绝项目实施中的腐败现象。(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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