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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放心早餐工程的意见
(豫政办〔2010〕7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早餐消费需求,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经省政府同意,现对全省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人们对健康饮食和早餐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早餐消费正逐步成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推进放心早餐工程,不仅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整体形象的改善,而且对扩大消费、发展经济、吸纳就业、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出发,重视放心早餐工程建设,采取得力措施,把放心早餐工程办成政府得民心、群众得实惠、企业得利益的民生工程。2010年在郑州、洛阳、新乡、安阳、漯河、南阳、商丘7个省辖市全面实施放心早餐工程,在其余11个省辖市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再建设10家主食加工配送中心。

  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5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重点培育20家早餐工程龙头企业,各类早餐连锁经营服务网点达到1.5万个,具备日供放心早餐500万份的能力,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左右。

  二、加强政策扶持,完善保障措施

  放心早餐工程是微利性、公益性事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扶持。(一)加大对放心早餐工程建设资金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放心早餐工程建设的扶持办法,对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放心早餐龙头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标准化网点建设以及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省商务厅要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商务部等部门制定的试点企业标准,尽快研究制订《全省放心早餐工程试点企业标准》。(二)统一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要把放心早餐网点建设作为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社区商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整体推进,认真实施。对纳入城市和商业网点规划的早餐网点,要与城市居民区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对老城区现有存量营业用房难以满足早餐经营需要的,要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规划建设早餐经营用房,优化早餐网点布局,方便市民生活。(三)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住房城乡建设、市政、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对早餐供应企业经营网点设置申请,要简化手续,集中验收,统一发证。龙头企业可以统一向有关行政许可部门申办相关手续。有关行政许可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尽快给予办理。(四)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29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豫发〔2008〕21号)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五)减免相关费用。对放心早餐工程定点企业流动餐车的占道费、卫生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征收的外,其余一律免收。(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对达标的早餐连锁企业,要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实行总部统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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