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在突出抓好“整村推进”的同时,探索片区开发新路子,分族、分类集中连片攻坚,继续抓好20个“整乡推进”试点。加大产业扶贫和劳动力培训转移步伐,继续实施易地搬迁和扶贫安居工程。加大边疆民族特困群众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独龙族、瑶族支系山瑶扶持规划。继续把生态脆弱、发展滞后的高寒山区、深山区、岩溶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沿江地区和革命老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完善扶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开展好村企、滇沪等帮扶活动。继续抓好新三年“兴边富民”行动计划。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组织领导上,进一步落实重中之重的要求,在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上做到加强“三农”,在谋划思路、制订规划、工作摆布上做到城乡统筹。在政绩考核上进一步体现强化“三农”的导向,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扶贫绩效、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狠抓贯彻。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组织对农村新型组织的覆盖面。落实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委班子,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边境地区、藏区党建工作,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促进全省边境地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在全省乡(镇)和村全面推行农民服务站建设,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不断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推行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推动城乡基层党组织互相促进。继续在25个边境县(市)开展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
(三)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党员创业致富工程。认真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提高村民小组长党员比重,注重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抓紧落实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和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的政策,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和离任补偿机制,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抓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选聘、管理、服务、使用工作,加强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健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