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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防洪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第一线,加强对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了解学校受灾情况,帮助学校防灾抗灾,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在汛期,实行灾情周报告制。从下周起,每周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各市、州、地将受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陈敦佐    电邮:cdz968@263.het

  电 话:0851-5281382、5286035(传真)

  附件:市(州、地)受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县、市、区学校名称因灾受损情况受灾损失金额(元)因灾备注
死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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