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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防洪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汛期学校防洪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教基发〔2010〕168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省直各高校,厅属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省直中学:

  5月入汛以来,我省先后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陆续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遵义市、铜仁地区等地的部分县受灾严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截止6月23日两地区教育局报告,已有6名中小学生死亡、失踪。面对灾情,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6月23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了全省防汛抗灾工作视频会议。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和这次视频会议的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立足于抓早、抓实、抓好,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队伍到位。学校主要领导是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懈怠渎职、不请示报告、整改不及时,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出了事故不及时上报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依纪进行追究,决不姑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全力以赴做好汛期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配合,认真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的预防、排查、应急等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指定专人加强与当地气象等部门联系,收看收听天气预报。组织专门人员对学生经过的道路进行认真的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上学时遇到雷暴雨,家长可以安排学生在家复习,待雨停或雨小时家长再送学生到校;放学时遇到雷暴雨,学校要组织学生暂留校内,待雨停或雨小时再放行,并安排教师护送。各中小学校要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救助的能力;要按照安全工作预案制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汛期安全工作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三、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和在建工地安全隐患排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校舍安全普查的基础上,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电房、实验室、图书馆、墙报栏、校门、体育设施、厕所、围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学生区域校舍安全检查。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河流、池塘周边地区的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针对汛期到来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排查鉴定。不安全的校舍要立即停用,并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做好雷电、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当前,学校在建工程较多,各地要对辖区内学校在建工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汛期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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