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情况的通知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9年9月份以来,我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的部署和《河南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进入检查复查阶段。为全面掌握我省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请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于2010年7月13日前将本地专项行动(包括石英砂生产企业危害治理)开展情况书面报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处)。
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一)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专项行动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专项行动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包括: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数、职业危害因素种类、重点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专项行动中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复查企业数、要求整改企业数以及拟提请关闭企业数;石英砂生产企业危害治理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