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雨花台、建邺区2009年度农村抗旱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农〔2009〕272号 宁财农〔2009〕455号)
雨花台区水利局、财政局,建邺区农办、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2009年度农村抗旱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2009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列入市2009年度水利建设计划泵站工程村级小泵站改造项目。
二、请按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农村抗旱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设计方案,认真做好论证工作,根据水位组合进一步复核、优化水泵选型,应充分考虑提高泵站的装置效率,尽量减少损失,配置合适的动力,确保高效、安全运行。
三、核定雨花台区村级小泵站改造2座,总经费60.6万元,市级补助经费30万元;建邺区村级小泵站改造1座,总经费30万元,市级补助经费15万元(详见附表)。市级经费另文下达,其余经费由区、街道自筹解决。
四、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由你区负责审查批复,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批准的小泵站改造工程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