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对溧水县神山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09〕250号 宁财农〔2009〕422号)
溧水县水务局、财政局:
你县上报的神山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苏水管〔2009〕114号)文件批复,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神山凹水库位于你县洪蓝镇三里亭村境内,建于1956年。水库集水面积0.54平方公里,加固后总库容23.01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经多年运行和计算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迎水坡无护砌、浪坎严重,背水坡渗漏、坝脚窨潮渗水、无排水设施;低涵漏水,高涵封堵不实、仍漏水;溢洪道损坏;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经大坝安全鉴定,神山凹水库被评定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效益,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所报初步设计。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水库枢纽工程等别为Ⅴ等,坝体、涵洞、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及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新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低涵拆建,高涵拆除;溢洪道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详见具体审查意见)。施工图由你县负责审查。
三、核定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5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77万元,市级补助46万元,你县配套30万元。省、市经费另文下达。
四、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和《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充分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及验收前的实体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地方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溧水县神山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溧水县神山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受省水利厅委托,江苏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市溧水县神山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设”)进行审查,2009年1月,公司派人查勘了现场,并同南京市水利局、溧水县水务局及报告编制单位进行会商,编制单位补报了初步设计报告补充说明(2009年2月),据此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除险加固的必要性
神山凹水库位于溧水县洪蓝镇三里亭行政村境内,建于1956年,属石臼湖水系。水库集水面积0.54平方公里,干流长1.15公里,干流比降0.0484,总库容23.01万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小(2)型水库。
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土坝一座,坝顶长222米(含溢洪道)、顶宽4.1~4.8米、坝顶高程28.06~28.93米(青岛基面,下同)、砼路面、最大坝高7.7米,迎水面无护砌、有2米高陡坎、陡坎上下坡比分别为1:1.5~1:2.7和1:1.5~1:3.0,背水面坡比1:1.5~1:2.0;灌溉涵洞两座,低涵为素砼管涵、管径0.23米、底板面高程21.50米,高涵底板面高程23.75米,已封堵;开敞式溢洪道一座,净宽3.0米,堰顶高程26.00米。
经多年运行,并经设计复核,目前存在主要问题是:迎水坡无护砌、浪坎严重,背水坡渗漏、坝脚窨潮渗水、无排水设施;低涵漏水,高涵封堵不实、仍漏水;溢洪道损坏;缺乏必要的管理设施等。2005年8月南京市水利局组织省、市有关专家,对神山凹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评定为三类坝。
神山凹水库实际灌溉面积300亩,其大坝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下游3个自然村750多人、800亩耕地、宁高高速公路的防洪安全。为确保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对其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工程水文及水利计算
1、同意采用1984年《江苏省暴雨洪水图集》和《江苏省短历时暴雨图集》等有关暴雨资料推求水库的设计洪水。
2、基本同意采用推理公式计算产汇流。
3、同意采用的汛限及兴利水位,基本同意按宽顶堰自由出流计算,堰顶宽3.0米,堰顶高程26.00米,以及水库的调洪计算原则、方法和成果。
4、调洪成果及部分特征值如下表:
工况
| 水位
(米)
| 库容
(万立方米)
| 最大出库流量
(立方米/秒)
| 备注
|
设计洪水
| 27.05
| 20.30
| 5.03
| P=5%
|
校核洪水
| 27.49
| 23.01
| 8.49
| P=0.5%
|
汛限
| 26.00
| 14.79
|
|
|
兴利
| 26.00
| 13.79
|
| 兴利库容
|
死水位
| 21.50
| 1.00
|
| 死库容
|
三、工程地质
1、地质勘探共完成5个钻孔,总进尺42.60米,形成1个纵剖面、2个横剖面,基本满足初设阶段设计要求。坝身填土主要为粉质粘土,微~中等透水性;坝基浅部为粉质粘土,极微~弱透水性,下部为强风化凝灰岩。基本同意初设对工程地质的评价意见。
2、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本工程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7度。
四、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
1、本水库工程规模属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坝体及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同意本工程除险加固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200年一遇校核。
五、除险加固工程设计
加固工程内容主要包括: 坝体加固及防渗处理,迎水坡护坡新建,背水坡整坡及增设排水设施;低涵拆建,高涵拆除;溢洪道拆建;增设必要的管理设施。
(一)坝体加固
1、坝身加固。
现状坝顶高程28.06~28.93米,已满足防洪要求。但鉴于坝顶道路为洪蓝镇的重要交通干线,坝轴线后移困难,原则同意在迎水面设C25钢筋砼悬臂式挡土墙的加固方案。挡土墙底面高程应降至25.4米,相应水平位置向水库侧外移1.5米,调整后墙顶高程26.90米、挡土高度1.5米;墙后至坝顶按坡比1:3.0整坡,墙前至底格梗按坡比1:2.5整坡,背水坡坡比1:2.0,坝顶宽5.0米,坝顶高程维持不变。
2、防渗处理。
基本同意在迎水坡桩号K0+010~K0+200坝段高程21.50米至高程25.40米(挡土墙处)间铺设两布一膜型复合土工膜(200g/0.5mm/200g),下铺0.05米砂石垫层,土工膜插入土层②、土层③最小深度0.5米。
3、迎水坡加固。
基本同意在桩号K0+010~K0+220坝段高程21.50~25.40米间土工布上现浇厚0.1米的C20砼护坡;高程21.50米处设纵格埂1道,坡面每隔50米设横格埂1道,底格埂断面0.4×0.7米,其余均为0.3×0.4米,格梗均采用C20素砼结构;高程26.90米以上采用草皮护坡。
4、背水坡加固。
基本同意背水坡坝脚至坝顶整坡后采用草皮护坡;坝脚设纵向导渗沟1道、临坝侧间隔布置设无砂砼块和通长布置反滤体,坡面每隔50米设横向排水沟1道;导渗沟断面0.6×0.8米、M10浆砌石结构;坡面横向排水沟断面0.25×0.25米、预制砼结构;坝脚灌溉渠道外移至护坝地外侧,长160米,断面0.8×1.0米,M10浆砌石结构。
(二)输水涵洞
基本同意低涵原址拆除重建。新建涵洞洞身采用C25钢筋砼箱型结构,断面0.8×1.0米,底板面高程与原涵洞相同;进、出口段均采用浆砌石护砌,进口段长3.6米、出口段长6.0米,与现有渠道衔接;钢筋砼竖井上设启闭机房10平方米,内设铸铁闸门(适用于6米以上水头差),配50KN手动螺杆启闭机。下阶段应根据洞址处现场条件,进一步优化涵洞的进出口设计。
同意高涵拆除,并按标准恢复坝体。
(三)溢洪道
基本同意溢洪道拆除重建;进口段长6.0米,M10浆砌石底板、侧墙;控制段顺水流向长5.00米、净宽3.0米、堰顶高程26.00米,C25钢筋砼结构;控制段上设交通桥,宽4.6米,桥面高程28.1米,设栏杆;泄槽段长22.0米,消力池长13.0米、池深0.8米,均为C25钢筋砼U型槽结构;消力池后设长20.0米海漫,M10浆砌石底板、护坡(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