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开展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要求开展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安监管二〔2010〕188号)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建设项目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精神,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范围和重点,落实责任,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备案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摸清在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底数,以此为发端,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档案体系。

  二、落实措施,搞好整改。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公开、限期整改、逾期处罚”的原则,以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要在2010年11底前,将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和整改计划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

  三、进行检查,通报结果。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省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检查、抽查,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搞好总结,及时报送。各省辖市局要严格要求,扎实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省辖市局要于2011年2月底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局监管二处,并附送电子文档。

  联 系 人:张树勋  王春选

  联系电话:0371-65866582

  电子邮箱:chunxuan741226@163.com

  附件: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