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度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宁水农〔2009〕240号 宁财农〔2009〕398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财政局,建邺区农办、财政局
全市2009年度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已全面完成省、市下达年度计划,并通过市级验收。经研究决定,现下达2009年度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市级补助经费,共计2000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表),列“2130316农田水利”支出科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该项经费的使用管理须严格遵守《江苏省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管理办法》、《南京市县乡河道疏浚项目及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希加强资金监管,并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区县要严格按计划下拨经费,不得与丘陵山区水源工程确定的塘坝项目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