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
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6月14日下午17时,焦作马村区待王镇西孔庄村发生一起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致使周边群众2000人紧急疏散,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焦作市政府抓紧组织处置事故,控制污染,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并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请省环保厅,安监局加强现场指导和监测。为落实省领导指示,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确保近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夏季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高发季节,高温、雷雨、洪涝及其相关气象灾害都极易造成作业人员身心疲惫、设施设备异常和危险化学品性质不稳定,从而引发各类事故。各类化工企业要针对季节特点,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尤其是高温高压和电气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对于因温度和湿度变化容易引发化学性质变化的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严防过量、混合堆放等不规范存储行为,严格落实各项防高温、防雷电、防汛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监管、质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那些在气温持续较高或其它异常气候条件下危险性增加的工艺装置、重点部位和危险物品采取果断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依法停止生产。
二、坚决打好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攻坚战。各级政府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2010年安全发展行动计划》(豫政办〔2010〕39号)要求,组织工商、公安、安全监管、质监等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力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流通、使用和废弃物管理等环节的各类企业、村镇进行逐个排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取缔,依法惩处。
三、省安委会18个督察组要将夏季高温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作为近期督察重点,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各项要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