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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要针对小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特点,结合每年春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等活动,通过集中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月(周)、定期召开新闻通报会、增设“12333”电话服务内容和人力资源网上在线咨询、发放劳动者维权手册和企业用工指导手册、举办劳动普法公益活动等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为重点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小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创造社会共识。要利用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深入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区、街道、社区、楼宇和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走访企业、送法上门、现场服务等方式,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研究制订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计划,力争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内的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轮训一遍,有针对性地宣传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对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宣传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增强小企业依法用工的自觉性和管理能力。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的劳动法律知识培训,使之能够为劳动者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指导,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诚信履约的意识。
  四、做实基础工作,完善指导服务
  各地要认真落实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统计监测制度,对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坚持普遍调查与重点走访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全面摸底相结合、统计数据与具体情况相结合,切实掌握辖区内小企业户数、用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同时主动与就业登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信息、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进行比对,按照信息准确、规范、统一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各地要主动深入企业特别是招用农民工比例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小企业开展工作,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充分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向基层延伸。继续分类制定并推荐使用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与职工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必备条款,切实解决一些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备、内容不合法、权责不对等的问题。要将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名册作为重要抓手,指导广大小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和省厅的规范格式,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制度和招工登记、工资支付、劳动考勤、参加社保等基础台帐,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要多形式地发布企业用工指导手册和体现不同行业特点的劳动规章制度示范文本,指导小企业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履行、解除、终止等行为。
  五、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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