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0]216号)
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0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实施
劳动合同法,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充分覆盖,提升全省小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启动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从2010年至2012年,各地要以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为主,重抓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分阶段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其中,2010年力争全省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2011年力争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力争小企业中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到2012年末努力实现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工资支付和工时管理行为明显改善,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明显增加,小企业劳动关系整体运行状况明显优化,努力使我省成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先行示范区,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精心组织安排,加大推进力度
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在小企业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对于规范劳动关系运行秩序,营造有利于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依托三方机制,协同工商、建设、税务、商务、安全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机构,形成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合力。要深入调研,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目标管理与考核。要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和各类企业劳动关系的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通过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劳动关系调查统计工作,召开不同形式的情况通气会、现场观摩会等,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善于发现典型,精心培育典型,大力宣传典型,选树一批过得硬、打得响的劳动合同管理先进单位和劳动关系和谐小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扩大工作效果。
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