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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系统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落实规章制度

  (1)严格落实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护理质量指标、护理管理指标全面达标,无护理事故发生。

  (2)护理文书书写尽量简化,鼓励采用表格式。除病危、病重患者按要求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外,其他二级、三级护理原则上不记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需要做护理记录的有:一级护理或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按专科特点和医嘱要求,需要观察某些客观指标的,如测量生命体征、观察意识等;特殊治疗、手术、介入、使用特殊药物等;病人情绪不稳,有自杀倾向的)。

  (三)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从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房中产生。

  (2)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注册护士。

  (3)热爱护理工作,医德高尚,廉洁自律,对患者体贴入微,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有吃苦、奉献精神。

  2.业务工作

  (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刻苦钻研业务,护理技术娴熟,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广大病员赞扬。

  (2)在平时的检查和考核中表现优秀,1年来未发生差错事故和病员投诉。

  (3)有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参与科室建设,同行评价较高。

  (四)护理知识竞赛

  1.主要范围:

  (1)《中医护理学》,第二版,主编刘革新,人民卫生出版社;《基础护理学》,第三版,主编陈维英,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内容:卫生部《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及《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文件要求;

  (3)新颁布的有关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医院感染管理等内容,如《护士条例》、《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六项部颁标准如消毒供应中心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务人员消毒隔离技术等。

  2.竞赛方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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