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组建专项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豫司文〔2010〕153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项重点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四个重在”总体要求,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2010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省司法厅组建“中原城市群建设律师服务团”、“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服务信访工作律师咨询团”。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中原城市群建设律师服务团”、“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服务信访工作律师咨询团”均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担任团长,省律协有关负责同志任副团长,服务团成员主要由厅直律师组成。
“中原城市群建设律师服务团”由执业10年以上,并在土地、房产、公司、金融、交通、物流、知识产权、文化产业等业务领域有专长的律师组成。
“民生工程法律服务团”由执业5年以上,并在就业、医疗、教育、劳动保障、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业务领域有专长的律师组成。
“服务信访工作律师咨询团”由执业10年以上,并在土地征收、城市拆迁、企业改制、农业、侵权等涉法涉访事项有专业特长的律师组成。
二、工作方式
三个律师服务团主要为中原城市群建设,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卫生、信访等涉及的政府重大决策和社会需求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决策解决方案的分析、研讨、论证等。
(一)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努力探讨建立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的机制和规则;
(二)学习和交流相关业务知识,为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奠定基础;
(三)围绕相关业务开展讨论和研究,为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提供指导性意见;
(四)经批准以适当形式对已经出现和发生的相关领域具体事项和问题进行研讨和论证,发表意见和看法;
(五)应有关部门的邀请或要求,对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论证,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
(六)应有关部门的邀请或要求,按规定办理或代理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七)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项目、突发性事件解决方案的论证工作,参与疑难信访案件听证工作,并发表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