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三进”战略,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提供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公立中医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深化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开展试点,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改进公立中医医院内部管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
(三)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完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准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方便群众就医。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
三、加快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
(一)加快培养一批知名中医。积极参与国家和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多层次的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定期开展市级名中医药专家评选活动,每次评选10名市级名中医,对有突出贡献的名中医予以奖励。
(二)加快打造一批中医名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的投入,在全市培育并形成专业覆盖齐全、地区分布合理、特色优势明显、创新能力较强的重点专科群。大力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创建工作,按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和扶持政策,争取5年内建成1-3个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5-1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
(三)加快建设一批中医名院。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投入,建成一批特色优势突出、管理服务一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要打造区域性中医药服务品牌。
四、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