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环党组[2010]9号文件的通知
(黑环党组发〔2010〕19号)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厅垦区环境保护局,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开展“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环党组〔2010〕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抓好此项活动,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对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沈浩,男,安徽萧县人,1964年5月出生,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4年2月,沈浩同志作为安徽省选派农村任职干部,到凤阳县小溪河镇任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他工作出色、群众信服,小岗村的群众两次在他三年任期届满时集体摁手印要求他留任。2009年11月6日,沈浩同志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不幸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5岁。沈浩同志是当代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的典型,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楷模,是机关干部下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榜样,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模范。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学习宣传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沈浩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央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一定要提高对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做好污染物减排和松花江水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要以沈浩同志为榜样,紧密结合心系百姓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切实增强为全省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龙江人民群众健康鞠躬尽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和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二、要突出把握学习沈浩同志优秀的品质。沈浩同志到小岗村任职6年,他全心全意、无私奉献,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找到了一条适合小岗村发展的新路,改变了小岗村“一夜越过温饱线,20年没跨过富裕坎”的困难局面,全村人均纯收入从2300元增加到6600元,村道修好了,家家户户改善了住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群众称他是“我们离不开的干部”。沈浩同志用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在学习中,要突出把握学习沈浩同志身上的优秀品质,即,学习他一心为民、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学习他解放思想、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学习他艰苦奋斗、扎根基层的实干作风,学习他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团结农民、带领百姓的群众工作能力,做忠实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好党员、好干部,做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好党员、好干部,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好党员、好干部,做人民群众离不开的好党员、好干部。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对党和人民的热爱转化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争创环境保护一流业绩的实际行动,积极投身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实践,让沈浩品质处处体现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时时融入到环境保护各个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