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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学科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学科集中培训工作的通知
(渝教师〔2010〕21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直属中学:

  根据全市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为抓好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起始年级教师的培训工作,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奠定坚实的基础,现就做好2010年暑期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学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培训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2010年秋季起始年级全体学科教师、学科教学辅助人员(专职实验员)、学科教研员。

  二、培训内容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分通识培训、学科培训两个阶段,二者相互结合,不可偏颇。

  (一)通识培训。通识培训分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干部、教学指导人员和学科教师培训四个层面。其中,区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管理干部、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已分别在清华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和市教科院组织实施,教师全员通识培训工作按渝教师〔2010〕8号文件要求,通过重庆教师研修网(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进行远程培训,同时区县安排两天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5-7月。

  (二)学科培训。学科培训分网络远程培训和学科集中培训两大组成部分。

  1.网络远程培训。由教育部组织对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市高中一年级教师实施培训,市教委已下发渝教师〔2010〕15号文件进行安排部署。包括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培训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培训时间为7月28日-8月6日。

  2.学科集中培训。学科培训是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环节,主要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采取集中与分片区结合方式,兼顾教材选用情况,组织高中教师认真学习、研究所教课程新教材,重点掌握编写思路、结构、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特点以及相关模块教学等,引导教师钻研、理解把握新教材,努力提高教师驾驭能力,为教师有效使用新教材提供指导。同时,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特别是选修模块要求,组织高中教师进行专题培训,促进教学方式和手段的变革,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培训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至8月中旬(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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