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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试评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试评工作的通知
(皖教基函〔2010〕27号)


合肥市、淮南市、宿州市、马鞍山市:
  为了鼓励、引导、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管理,提高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和水平,我省从今年下半年起将对全省民办幼儿园进行全覆盖分类评估。鉴于民办幼儿园点多面广,办园层次参差不齐,评估工作十分复杂,为了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使全省评估工作更具有操作性、科学性,经研究,决定在全面启动评估工作之前,先对合肥市、淮南市、宿州市、马鞍山市等四个有代表性意义的城市部分民办园进行试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评时间
  6月21日-7月5日;每所园试评时间原则上为1天(不含路途时间,到各市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试评园所
  1、各相关市确定3所幼儿园(各市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自行选取办园水平好、中、差三种类型的民办园各1所,供省评估组试评)。合肥市3所园应包含肥东县城1所园,淮南市3所园应包含凤台县城1所园,宿州市3所园应包含灵璧县城1所园,马鞍山市3所园应包含当涂县城1所园(此次试评不含农村民办幼儿园)。
  2、各相关市于6月18日前将参评园名单、联系方式报告省教育厅基教处。
  三、试评程序
  1、领队介绍情况;
  2、评估专家组听取各幼儿园情况简要汇报(7点半开始,15分钟左右);
  3、评估专家组分工查看现有原始资料、随机进班听课、问卷测试、召开座谈会、查看环境、设施设备等(上午8点至下午5点半);
  4、评估专家组集中评估意见(下午5点半至6点);
  5、评估专家组组长反馈意见(就评估发现的情况进行写实性反馈,评估结果待定)、领队讲话(下午6点至6点半)。
  四、评估专家
  1、此次评估由省教育厅基教处牵头组织,省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参与,评估专家由省级一类园园长、省陈研会专家等组成(分两组进行,每组约8人,具体分工电话另行通知)。
  2、评估专家相关费用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各相关市和参评幼儿园禁止以任何形式给专家组馈赠财物,禁止超标准接待。
  请相关市安排好车辆,按照通知日期,接送评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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