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人〔2010〕111号)


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的范围

  参加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包括: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各高校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是否参加教师岗前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需要确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等课程。

  岗前培训教材,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征订。请各高校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所需教材数量。

  三、岗前培训的组织方式

  普通本科高校新进教师原则上由本校承担岗前培训任务。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高校新进教师的培训,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与效益”的原则,由省教育厅安排师资力量较完备、具有培训经验的普通本科高校承担(名单见附件1),如无法就近安排培训,也可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但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教育部规定的110学时。

  具体培训计划和方案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学校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制定和实施。

  四、岗前培训的时间

  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7月至11月进行,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培训单位自行安排。各培训单位有关岗前培训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在正式开班前一周,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定后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