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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0〕58号)


各市教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8号)要求,自今年7月份开展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10年我省仍将举办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类等14个专业类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共培训教师1500人。由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综合类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类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14个基地承担各专业培训任务(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名额分配和人员推荐
  2010年省级培训计划名额是根据各市、有关部门和省属中专学校申报的专业、人数,结合我省培训基地培训的专业及申报专业人数的实际情况安排的(详见附件2)。
  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已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推荐参加培训)。各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和省属中专学校要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推荐工作,确保培训计划及时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3),各市教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4)。
  附件3、附件4的纸质材料,由各市教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后,于6月20日前送省教育厅师资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单独报送),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金智,王华兵;联系电话:0551-2831836,5658137;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bing0001970@sohu.com。
  三、培训安排
  省级培训时间为1个月,安排培训教学、企业实践不少于130学时,培训内容和形式参见《关于开展2007-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教秘〔2007〕379号)有关规定,专业课教师通过培训要取得高级工(个别专业为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各专业具体培训方案和报到时间、地点等见各基地培训通知。本通知及各培训基地培训通知可登录省中职培训网( http://www.ahbvc.cn:8066/article/index.asp)查看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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