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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要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突出抓好“七个一”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特别是建设行政法律法规,提高工程建设组织参与人员廉洁意识、法律意识,增强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要以“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为重点,突出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教育和警示教育。根据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手中权力大,廉政风险指数高的实际,利用大量的“工程建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和楼房、桥梁倒塌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以案明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手中权力面临的风险、滥用手中权力的危害;认清为人之本、为官之责,贪腐之害,算清腐败危害帐,以此警示干部,加强心理疏导,增强责任意识,做廉洁干部、建优质工程。
  (四)要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示范性教育。首先要深入开展为政清廉的优良传统教育,运用优秀的历史文化和历史上治国理政的廉政典故、民本思想,教育引导干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第二要总结和树立建设行业勤廉兼优的典型,开展向廉洁从政标兵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第三,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和廉政剧目,引导党员干部对如何坚持执政为民,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同时,还要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通过服务窗口、建设工地、旅游景点和文化广场宣传廉政文化,营造廉政氛围。
  (五)要以“增强廉政意识、正确行使权力”主题教育为重点,突出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为民责任意识教育,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教育领导干部增强廉政为民的责任意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建设廉洁工程承诺公示活动,继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与“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双签制度,签订廉政责任状,进行廉政公示,做好廉政承诺,引导工程建设组织参与人员自觉接受教育和监督。
  三、工作要求
  在组织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活动,这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市地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活动取得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组织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活动,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是当前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战略安排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发展趋势,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各市地建设部门党组(党委)要把“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摆上重要位置,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统筹安排部署,分层指导推进。要把“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活动与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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