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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党纪[2010]3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纪委(纪检组)、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纪委(纪检组):
  现将《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十七日

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
“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分层分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系列活动的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我省实施“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基本建设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多的实际,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中开展“做勤廉干部、建廉洁工程”教育活动,继续坚持系统性、示范性、警示性三种类型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思路,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深入推进分层分岗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宣教工作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任务
  这次教育活动就是要组织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人员参加,特别要以涉及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物资采购、建设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监管等环节的领导人员为主要对象,要重点开展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这个主题,突出抓好理想信念的系统性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同时,结合作风建设活动,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行业新风,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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