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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防台风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10〕82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建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
  进入夏季,台风引发事故灾难的情况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防台风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办〔2010〕433号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做好防范台风引发事故灾难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由台风引发的事故灾难具有突发性、诱发性和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等特点,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防范台风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布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查实、查细、查全、真抓、真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走过场。
  二、认真组织排查,掌握隐患底数。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工作,对易由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详细排查,重点排查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及设备、物资场地等隐患部位,把预防深基坑、建筑边坡、围墙倒塌等作为监控重点。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隐患整治,督促施工单位对高空设施、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进行有效的加固或必要的拆除。
  三、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各单位要在排查隐患的基础上,落实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和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及其给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防范,进行除险加固和隐患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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