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徐州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5月)
为切实做好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概况
2009年,全市共发生4起小型地质灾害和1起险情,分别是:邳州富达石膏矿一号副井矿区3起采空地面塌陷、贾汪区石头阵村1起采空地面塌陷和邳州市八路镇岠山东南坡1起山体滑坡险情。灾害发生后,邳州市、贾汪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应急处置,避免险情进一步扩大。4起地质灾害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
二、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状况,结合气象部门对2010年全市降水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极端气候和采矿、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为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三、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市区新生街至溶剂厂一带的岩溶塌陷区,九里区、贾汪区、沛县和铜山县的煤矿、铁矿采空区,邳州市北部的石膏矿采空区,具备地面塌陷的地质条件,直接威胁地面建(构)筑物和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