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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广州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居民医保续保及参保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完成中小学生的学籍审核确认工作,2009年度已参加居民医保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及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在8月25日前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有关学生整体办理学籍审核确认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学校整理2010学年度具有本校学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及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格式可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页(http://www.gzlm.net/sbjjzx/)下载)。
  (2)在8月25日前,学校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名单,连同电子格式,送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学籍审核确认手续后,给予批量延续2010年度居民医保关系。
  3、由学生或学校办理学籍审核审核确认手续后,学生(家长)可从办理次月4日起按选定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三)享受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参加2009年度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及托幼儿童,由广州市民政、残联部门在5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完成审核确认手续后,其2010年度居民医保关系给予延续。经审核不符合2010年度享受广州市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资格的,由民政、残联部门通知学生、儿童家长前往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其重新办理201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三、学生参保的详细办事指引,可登录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页(http://www.gzlm.net/sbjjzx/)查阅或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领取,也可致电广州市劳动保障热线12333咨询。

  附:1、2010学年度在校学生名单(略)
  2、中小学生学籍证明(略)

  附件3
  广州市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地   址

联系电话

越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德政中路龙腾里10号

83813642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34384834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号之一

81587876

天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37号7楼

38896337

38897996

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柯子岭景云路22号3楼

36322291

黄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

82399954

萝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香雪三路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凯通楼)二楼B区

82118622

南沙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8498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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