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区)政府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市级部门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率应当占各部门上一年度案卷总数的20%以上。根据《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县区政府,市级部门)
2、县(区)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县区政府,市级部门)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按照
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职能、案件审理职能和指导监督职能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办案机构,依法落实复议人员。选择一部分行政复议案件多的部门设置方便群众申请的行政复议专门受理窗口,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按时办理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要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查规定、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复议氛围。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专业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级部门,县区政府)
(七)多渠道加强依法行政宣传
继续抓好以创建法治政府为重点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前阶段创建工作好的做法、经验,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拍摄专题宣传片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影响,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市司法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法制办,县区政府)
(八)落实目标责任,严格实施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1、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规划和部署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县区政府)
2、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县(区)政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本机关及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