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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运用GPS技术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试点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运用GPS技术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试点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函〔2010〕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地税局关于开展运用GPS技术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我市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运用GPS技术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就是运用GPS技术对纳税人的应税和免税面积进行勘测,将测量数据应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的过程。运用GPS技术核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有利于税务机关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从根本上解决申报不实的问题;有利于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寻求地方财政新的增长点;有利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日常税收征管上的透明沟通,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有利于夯实征管资料“一户式”存储的基础,建立完备的纳税人征管档案。同时,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上可以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并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有力保证;可以实现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地税等部门以及纳税人对土地信息资源的共享;可以解决当前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难以准确界定等问题。因此,各区县、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抓好试点工作。
  二、试点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按照“重点税源先行试点、一般税源稳步推进”的原则,2010年选取首批运用GPS技术进行测量的重点单位(共100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开展试点工作,今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该项工作。
  三、试点工作流程
  (一)印制基础表册资料,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申报情况表》、《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勘测确认表》、《纳税人申报占用土地面积与勘测面积差异确认表》、《税务事项通知书》等。
  (二)地税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制定勘测计划,确立科学规范的勘测流程。
  (三)企业按实报送《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申报情况表》。
  (四)由地税部门向企业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企业勘测时间,企业安排专人配合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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