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2010年工作要点》及下发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建保通〔2010〕111号)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下达了2010年工作要点。根据该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2010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要求,现一并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一)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所辖县市要将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对象,2010年底前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任务及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任务。
(二)做好2009年、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工作,并结合我省廉租住房三年规划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和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四)严格规范廉租住房出售工作,加大廉租住房出售力度,严格廉租住房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二、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一)制定并公布规划任务情况,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1、向社会公布2010年廉租住房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规划的文本资料。
2、在2010年底(会计年度)前完成本年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3、完成2010年新建(筹集)廉租住房目标数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目标数。
(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
1、2009年项目主体必须全部完工,2010年项目必须全部开工。
2、2011年是三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最后一年,请各地抓紧时间,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三年规划和已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情况,建立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库,做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
(三)保质保量完成报表上报和系统录入工作
1、每月按时上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每季按时上报《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表》。
2、全面完成《贵州省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户台账和建设项目台账的录入工作。每月在《贵州省城镇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台账中上传施工项目正面电子照片。
(四)其他工作要求